企業拖欠工資時有所聞,但行政機關出不了糧倒少見。據報道,湖北鄂州市梁子湖區物價局,就傳出拖欠員工5個月工資未發。有說法是單位創收靠罰款,而今年罰款少了,因此面臨“工資困境”。新聞一齣,官方就回應稱,不是拖欠,是工資結算方式出了問題,目前已經解決。
  因“結算問題”竟拖欠工資長達5月,這話恐怕只能哄哄小孩。姑且我等就信一回吧。但報道披露的一些細節仍值得細究。一是該局自1989年成立至今,除局座等4人工資由財政支付外,其他員工都屬“在崗不在編”,工資皆要“自籌”。財路則一靠罰款,二靠收費。二是該局的相關科室都有年度“罰款目標”,但今年“罰沒收入銳減”了。
  物價局為行政機構,但地方政府除了任命主官外,其他人既不給編製也不撥薪資。這思路好似游擊隊“拉隊伍,占山頭”,由你自己去闖天下吧。但隊伍總要吃飯吶,好在權力機關有權,那就靠山吃山,靠權吃權嘍。收費,變著法兒收費,罰款,能罰肯定罰,不能罰也要找個理由罰。不罰哪來錢發工資呢?神憎鬼厭的亂罰款亂收費就是這麼來的。只是苦了百姓,“七八個大檐帽,管一個破草帽”,能不怨聲載道!
  公權部門的工資不靠財政,卻要員工“自謀財路”,這是典型的“執法經濟”的產物。但此現象並非梁子湖區物價局所獨有,早些年,尤其在一些基層單位,這幾乎司空見慣。最普遍而常見的做法是“罰沒留成”,靠著“留成”,不僅養活了固定工,而且養活一大批“協管、臨時工”等等。此外,有的公權機關更藉機搞經營創收,如媒體曝出的河南新安縣房管局成立房地產公司,自己開發了多個樓盤。
  房管局身負地產市場的監管和執法之責,卻自己辦起房地產公司開發樓盤,這簡直是個笑話。但該局局長在回應記者時稱,“不搞房地產沒飯吃”。看似荒謬卻又是當地實情。制度設計的荒誕與漏洞自然催生出具體執行者的“無法無天”!
  令人稍感欣慰的是,如今,隨著大環境的變化,行政執法漸趨規範,一些公職人員的匪氣和草莽做派也大為收斂。由此而來的結果是“罰款銳減”。其實,對百姓來說這是大好事。而隨著行政改革的深化,大批審批事項被撤銷,原本一些立足於“審批經濟”的公權部門,不僅要考慮轉型,甚而要謀劃撤廟裁和尚的問題了。
  閱盡  (原標題:物價局拖欠工資的尷尬與貓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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